来自:上海猎大财务咨询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6-04 浏览 :1次
(一)税务管理业务前台和财务共享后台脱节,缺失中台管理平台
财务共享下,财务人员仅仅是共享中心的核算员,可能沦为后台辅助岗位,脱离业务,不再与公司的销售人员直接接触,面对的仅仅是一堆堆抽象的数字,这此数字往往无法确切表达公司各项业务。业务前端的实际业务情况到财务共享后端财务信息脱节、断层,财务人员无法从数据中发现业务信息和税务风险,在前台和后台缺少‘个有力的中台管理平台。

(二)共享会计对业务风险点熟悉不够
通信行业以主体中国联通公司为例,销售业务有主营通信服务的业务,终端出售业务,还有其他业务,包括租赁服务,ICD、ICT服务等。其中通信服务业包括增值电信服务和基础电信服务(双税率,分别是6%和9% )。业务的复杂性要求财务人员首先了解公司的业务,在了解业务的同时才能把握业务的税务风险点,保持时刻应对风险的能力。但在财务共享下,业务前台和后台的脱离,导致共享会计无法识别业务对应的税务风险点,包括该项业务需要纳税哪此税种,是否及时准确计提税金等。
(三)税务票据管理复杂性
通信行业的客户群体不仅有个人公众用户,还有单位集客用户。根据税法相关要求个人公众用户只能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单位集客用户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因为通信业务的服务特殊性,目前很多单位提供公务手机话费,但在办理手机号码时按照工信部实名制的要求必须提供使用人的身份证号办理,此时按手机号码看是个人公众用户,但是根据业务实质是单位提供的公务话费,单位统一支付,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群体的复杂性,要求财务人员在了解业务实质下,提供准确的税务票据。但是在财务共享下,财务人员脱离业务,在提供税务票据时无法审核,业务客户是公众用户还是集团用户,以业务人员的意见为主,无法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四)税金核算的不准确性
税金核算的重点在于税基的准确性,财务共享下与实际业务的剥离,使得财务信息的不对称性,可能导致税基的变动信息不能被财务共享中心共享会计及时的获得。以增值税为例,存在福利费科目下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的规定需要做进项税金转出;存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固定定额报销费用获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额的情况,超额部分员工自己承担,因此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部分认证或全额认证下部分进项税金转出。税金核算的复杂性,要求财务人员及时获取业务相关信息,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核算税金。
(五)纳税申报不及时性
纳税申报的及时性要求财务人员在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点,及时纳税申报。不同税金或不同业务,纳税申报的时间点不同,要求财务人员及时掌握税金或业务的实际情况,分析判断纳税义务时间。
(六)税务共享不等同于税务管理
税务共享仅是财务共享中心的部分工作,属于职能操作,与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分离。税务管理的工作,比如税务筹划中地方性税收优惠享受等不能在税务共享下完成。因为,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有地方特色,可能甸个市或者甸个县实际操作都会不一样,因为财务共享中心统一操作存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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