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猎大财务咨询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9-26 浏览 :11次
1、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起源于法国,我国于1979年引进后经历了试点、确立、转型和扩围改革四个主要阶段。1979年至1983年为试点阶段,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颁布,我国正式确立了增值税这个税种。此后,经过不断的完善和调整,扩大征税范围,到了1987年增值税税目达到30多个。

1994年税制改革,通过对税率(征收率)、扣除范围、出口退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调整以及税收管理的强化,增值税制度得到了完善和规范。2004年至2008年为转型阶段,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通过,2009年1月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完成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2012年,营改增试点开始,到了2016年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随后增值税税率结构也开始了简并,取消了13%的税率,同步调整为17%.11%. 6%.0%四个档次。2019年在全国十三大会议上,明确了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税率再次下降,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推进落实更成为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
增值税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类型:税基式减免,是指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税、免税。具体包括:提高起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减低税率的方式实行减税、免税。税额式减免,是指通过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减税、免税。例如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抵免税额等。
2、小微企业征收管理上的政策优惠
2018年,国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持续性发展,让低征收率的受惠面更广泛,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相关通知,给予纳税人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纳税人自主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权利。疫情期间,为支持小微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该项政策延续至2020年,纳税人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简易计税带来的办税便利和减税红利,从而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我国在全面实行“营改增”之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小微企业税负,避免了重复征税,这对于市场主体是一项减税降税的利好政策。从另一方面来说,很多小微企业出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的目的以及保证购销环境的稳定,选择储存部分存货。但由于销售还没实现,因此出现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占用了企业资金,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降低不可避免。为了进一步让小微企业享受减税“红利”,减少对企业阶段性资金的占用,2011年,国家首次针对特定项目和行业出台文件,对经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总计29家企业可以申请退税。面对石脑油、燃料油征收消费税,使增值税进项税额过多而无法抵扣的问题,我国在2014年出台政策,规定两类使用油占总量50%以上特定化工品生产的企业可申请退税。到了2018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从制造业开始,逐渐覆盖到全行业,在申请条件和计算比例上也逐渐放宽。
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我国直接明确了对小微企业要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详细规定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条件。企业所得税法在2008年施行后,对小微企业的类型进行了最初的界定。2009年对相关的计税方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且在2015年进行了修订。从2010年开始,国家结合经济形势,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实际,与一系列的减税措施相配合,先后8次提高年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并3次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征比率,调整频率愈发紧凑,从优惠面和普及面上极大减轻了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负担。
5、小微企业其他税种优惠政策
2019年开始,国家推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配合宏观调控需要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服务出问题全程跟进
报账出错100%全额赔付
让您的财产安全又保密
服务全程进行信息化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