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猎大财务咨询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6-17 浏览 :0次
通过财务共享方式,DT集团将各个单位的税务申报事项进行了集中处理,形成了由集团统一对所有经营业务进行税务申报处理的模式。这种集中化处理模式,虽然提高了纳税申报的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税务申报出现错漏的情况增加
根据DT集团基本情况,可知DT集团经营业务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涉及的税种比较多。将集团所有经营业务、所有税种的税务申报统一归集到财务共享中心的一两个经办人身上,税务申报的工作量很大,而且对经办人员的能力与工作经验也要求比较高。财务共享前,集团内各单位的税务管理人员都是只负责对特定经营业务进行税务申报,缺乏对集团所有经营业务税务事项的细致了解,对于特殊行业、特殊事项的税务申报知识也比较缺乏。实施财务共享后,财务共享中心的税务申报事项经办人不仅需要对集团所有经营业务都要了解,而且因税务申报对时间性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填列的资料也非常多,导致经办人员在处理税务申报事项时出现错漏的情况增加。
(二)税务特定事项处理更易出现偏差
随着国家税收政策改革的持续推进,企业税务申报的表格与内容等都随着政策的规定发生了变化。DT集团实施税务共享后,税务政策部门与业务经办部门进行了分割,财务共享中心按照权责规定只需负责集团内具体税务事项的业务操作,对税务申报特定事项的税务政策变化了解比较少,而业务经办人员对税务申报的内容、申报表格等事项的变化及税务申报政策也不是很了解,从而使财务共享中心的业务经办人员容易对新的税务申报事项理解出现偏差,导致公司新的税务风险出现。
(三)与税务机关税务申报征管互动难度增加
DT集团财务共享模式实施后,财务共享中心负责与税务主管机关沟通公司全部经营业务的税务申报情况,因为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广泛,公司的经营场所也遍布全市各辖区。一些特殊的经营业务,比如物业出租业务,需要到各物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先进行税费预缴申报,然后再进行机构汇总申报。因此,在税务申报过程中,财务共享中心的业务经办人员需要面对各地区税务主管机关对税务申报事项、数据的质询,工作任务繁重。而且目前财务共享中心的经办人员进行税务申报都是通过从财务系统上导出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对系统数据背后的业务经营实质并不了解,因此,财务共享中心的税务申报经办人员应对税务主管机关的质询比较困难。税务申报经办人员与税务机关人员沟通互动难度增加,增加了公司税务征管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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