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猎大财务咨询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7-29 浏览 :0次
在新税法和新准则下,“两者”确认、计量存在差异在我国呈扩大趋势,目前“两者”差异已达100多项。如果协调不好,会带来诸多不利后果。

(一)差异偏大增加成本
从纳税人来看,会计人员不但要熟练掌握会计法规,为企业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会信息,还要掌握税收法规,准确计算应税收益,履行纳税义务,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和纳税成本。从税务部门的角度来看,“两者”差异的扩大增加了征税人监管的难度,加大了征税的成本,使税收监管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对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检查信息的时间,增加了税收的征收成本。
(二)差异偏大导致税款流失
“两者”在确认、计量上的差异,往往造成税收流失。现行税制设计更多的关注税收收入、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评价税制、修正税制的依据,使税法留下了一些漏洞。现行会计制度则更多关注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未与税收法规主动协调,因此在制度层面上两者协调性较差以及税法存在的一些漏洞,为纳税人缴纳税款增加了难度并提供了避税、偷逃税款的空间。在实务工作中产生两种对于税收收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人为操作空间的加大对纳税人的利益取向和行为选择产生影响,一些纳税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和政策间的不协调,少纳税或者不纳税;另一方面,征税人员由于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复杂性以及信息的不足,对纳税人的纳税资料很难控制和管理,或由于对税收法规的把握不到位,或者由于个人利益的驱使,滥用税收权利,造成税款少征或不征。
(三)“两者”差异偏大容易造成财务虚假信息
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财务报告中会计利润对企业的股票价格、投资人的持股决策影响非常巨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过度分离,使企业可以利用两者之间的差异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进行人为操作,为企业增加利润的同时,不增加税收甚至少纳税,这为具有不良动机的经济主体创造了条件。企业为了让股东继续投资,让潜在投资者购买股票,对企业进行投资,就要想办法让企业利润增加,股价提升。当企业实际业绩不如意时,企业就可能采取弄虚作假、舞弊的措施。新的会计制度对谨慎性原则的过度使用,再一次为人为调节利润提供了空间,同时增加税务征管的难度。
(四)“两者”差异偏大会增大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目前,由于企业会计制度对已发生及能预见的新经济业务参照国际惯例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税收制度并没有做出相应的改革,这就会造成按会计制度核算是正确的,但由于税收制度尚未明确而难以辨别,企业的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变得非常复杂,准确性难以保证。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就可能将纳税人的疏忽或知识不足的不遵从认定为违法行为,给纳税人处以行政处罚,使纳税人涉税风险增加。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服务出问题全程跟进
报账出错100%全额赔付
让您的财产安全又保密
服务全程进行信息化监控